東森這樣做,我該如何補償自己的權益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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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mer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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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由:
個人於去年時,東森打電話來說要替我的cable modem舊換新,然後還有附加新功能,也就是那台cable modem可以打電話出去,但是我不想要,所以已經於去年時退掉該功能,但是這半年來,東森陸續寄來零星的電話繳費通知單,至目前為止306元,起初我並沒在意那些帳單,因為我認為我已經退掉該功能,加上也從來沒用過,而且我也打電話給客服,而客服小姐也說會幫我沖正306元,跟我說不用理會這306元,所以我也就沒理會了,但在今日我收到銓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緊急催告函(這家公司應該是討債公司吧),上面寫著如果不繳交這306元,所生之違約金與訴訟費用一切由我負責,所以我就又打了電話給客服,客服說要等到8/15才會真正沖正回來,那這樣我產生了如下的疑問: 1.就算我真的該繳交那306元,東森憑什麼資格把我的個人資料賣給討債公司,契約上面有寫嗎??
2.我該如何伸張自己的權益,因為我根本沒有用到這項功能,而且客服也一再的說我可以不用理會
3.我該怎樣的請求賠償??就算只是緊急催告函,我也不想讓我的精神受到損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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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sonwong
版主 發表:49 回覆:931 積分:581 註冊:2006-10-27 發送簡訊給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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