軟體規劃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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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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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是是第一次幫不認識的人兼差寫程式,結果第一次就被我碰到超級大奧
客,完全怪我沒經驗,沒跟對方寫合約書,下次我如果還有機會幫不認識的人
寫程式,絕對會寫合約書這個東西!! 關於系統規劃書我有一個疑問,就像我這次碰到的例子,你在系統規劃
書上,一般就是寫你XXOO程式要包含新增、刪除、修改功能,就是大目標,有一
些小動作也要寫嗎?像這位奧客是怎樣的奧法?一開始我們就是口頭講好他需
要哪些功能,我大致也規劃出來,然後就開始進行了,當然那時候都沒看到程
式畫面,等到可執行的程式他拿到,他就開始要求一堆小細節的功能,例如什
麼點兩下,按鈕就隱藏,把XXOO內容自動 Copy 到xxoo欄位內讓他修改,這些
小細節上,這些其實都沒啥啦..都是幾分鐘內就可以完成的東西,可是他要求
的東西太多太多了..一堆零零散散小小的功能,需求完全出乎我的想像,而且
要求越來越龐大,這些程式碼加加起來也快佔整個程式的一半了,沒看到畫面
,當時雙方根本也不知道會有這些問題存在。 這個案件要跟大家討論的就是
(1)你們是否有碰到這樣的問題??客戶要求的人性化要求太多太多了,這些其實不影響整個系統操作,但他就是要求要程式要有一大堆便利化功能,他其實講
的東西實際上也確實沒離開當時約定的程式的範疇,只是這些小細節當時都沒
說而已。這樣的例子你們碰到你們是怎樣處置?額外收費?自認倒楣幫客戶做到好?還是??
(2)軟體規劃書你們會鉅細靡遺寫上這些功能嗎?還是就是一個大方向,寫程式
畫面包含哪些欄位,可以新增、修改這樣而已
(3)遇到客戶像這樣子,以這些理由來推塘說你的程式還沒完成,」他不願意付費,幫他搞後,又找一堆理由,甚至很無理取鬧無法完成的理由來為難你你又如何處置??
所謂無理取鬧的例子我講一下這個案子的實例:
他在跟我講要加上資料庫重整動作,這是外行人講的話,
資料庫你再怎樣重整就是索引檔(index)重新排序而已,
而這個東西你只要下 SQL 指令,就自動會做這個動作了,
要如何重整??而且主Key又不能變動,這牽扯到關連資料庫的問題,
跟他講這個,外行人又聽不懂,一直跟我講我沒做這個功能,
他要求我把整個資料庫每筆位置都真的搬移,真是神經病。
你會問我怎麼不跟對方講我有做了?當然我也是這樣講,且做一個假重整
的功能出來,但這個老油條就故意去測試,把前面某筆資料刪除,又去
加入,發現位置根本沒變動,就說我都在騙他,就像這樣子,
出現一些無理取鬧無法完成的功能來叨難你,然後又跟你說你不做他不付
尾款,真的很機車很機車。我這次的案件真的要收到錢我都感覺遙遙無期
了,碰到一個超級大奧客,都怪當時我沒跟對方簽合約,寫軟體規劃書出來
叫他劃押。他到現在還不付款,我到底有什麼方式可以要求他付款??能不能
請大家給我些點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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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航天使
站長 發表:12216 回覆:4186 積分:4084 註冊:2001-07-25 發送簡訊給我 |
1.接下案子最好想遠一點,想像說您這個軟體,將來還會被重複使用,有天會變成半套裝或是套裝軟體,面對形形色色的客戶,您的軟體足夠彈性嗎?足夠人性化嗎?針對您提的使用介面要求,我想大家都會遇到. 2.合約未定明就是一大敗筆,如何驗收請款都看客戶決定,您只能多多與他溝通,再深入了解他的想法與看法,或是從他身邊的朋友去探查,察明原因是:他真的不想付錢想賴賬,或是他真的對您的軟體功能不滿意,希望您再多改善就可以請款?
若是第一種,那只有兩條路,法律途徑或是當做自己在練功(我會走第二條路,順便告知他這一次算是交個朋友,不收錢了,希望他多多介紹幾家),若是第二種,那就再想想自己的設計是否不夠完善,不要只是為了結案而結案,要好好思考這樣的行業別的軟體,您的軟體可以稱霸嗎? 3.個人工作室與公司就會給人不同的感受,客戶面對公司時會比較有信心,付錢也會比較爽快,面對個人工作室時,會比較擔心給錢就不再幫忙修改程式了. 以上純粹個人看法,給您參考! ~~~Delphi K.Top討論區站長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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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llee
站務副站長 發表:321 回覆:2519 積分:1711 註冊:2002-04-15 發送簡訊給我 |
說真的,如果您是第一次接案,只能當學經驗了...
在您的軟體中最好要有類似試用版的東西,試用時間次數可以在您每次更新軟體時自行設定,如此,在您最後一次更新完後,在您設定的試用時間次數到之前對方都還不付款,那軟體自然就不 work,那客戶如果真的就是要用,他就得付款。當然,這點最好也是在合約書上有說明,例如:
如果客戶不主動驗收,在軟體更新後,30日內如果沒有問題,視同驗收,否則軟體自動失效。
之類的...
不簽約有不簽約的好處,在還沒 ready 之前,不確定自己作得出作不出之前,不簽約自然是好的。當然,不知道您的案子金額有多大... 同時您又沒有加上保護(對您比較不利)... 如果是我,客戶合理的要求,我是照單全收,因為以後還是會用到,如果在規劃時作得好,同一個模組以後都還是會用到,現在就將功能寫得完整,對未來接單反而好,也可以對下一個客戶作很好的 DEMO。 對於客戶是否外行.... 就看您要如何對待他,
對我而言,我會分析我的軟體運作模式給他聽,
等於是對他作教育訓練,不論他是否外行,
當您說到他實在是聽不懂時,他只好「喔..喔..」
如果客戶真的有內行的,那他自己作就好了,何必找您呢?
有可能是他前一個接案的人亂講,對我而言,就只有重新教育訓練他,
唯有這樣,才能讓他相信您的實力。 以資料庫重整為例,如果您的資料庫是 access(或其他公認的工具) 可以存取的,那您就可以展示給他看,由 access 下 SQL 重整的指令,結果與您的程式是相同的,來證明您才是對的。 沒空更新的網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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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quarius
資深會員 發表:3 回覆:347 積分:330 註冊:2003-05-21 發送簡訊給我 |
針對你提到的幾個問題, 講一下我以前的一些經驗和看法 1.使用介面的設定, 在一開始設計時就要先和對方談好, 最好是有某個較特定的現成軟體可參考. 像 DATABASE 的操作, 可參考 ACCESS , Database Desktop .. 之類的東西. 這樣在做的時候比較不會有太多的修改, 也有本錢和對方說 "你看某某某軟體也是這樣操作的..." , 想要額外收費幾乎是不可能的, 這種在談的時候自己的立場就要堅定, 該拒絕的就拒絕, 尤其是一些對整體操作無關的小修改, 不要想說改一下就好然後照單全收, 這樣會改不完的!! 2.當然是只寫大方向啦, 連 UI 操作的小細節都寫下去, 會累死人的.. :)
不過千萬別忘了要寫個參考某某某軟體的操作模式, 實在沒有, 也可以說比照一般 WINDOWS 的操作模式, 才不會改到呆掉. 3.對不付錢的, 我以前也遇過, 也只能當練功啦!! 不過像我之前的收費方式, 是分三段收, 一開始先收個開發費, 中間訂個 CHECK POINT, 收第二筆(這時應該系統的主要功能都完成了), 最後驗收完再收尾款, 當然驗收的期限最好寫在合約當中, 才不會遙遙無期. 分成三次收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會血本無歸啦. 多少有點收入. 建議三次收款的金額可訂為 10%, 50%, 40%. 當然這完全是要看你的客戶怎麼談, 以上只是參考值. 不過我也不建議和他拖太久, 因為這樣你的人力成本也太高了... 不如另謀新 CASE. 另外一種收費方式就是用工作天來算, 先定一個 Project 的完成日期, 也就是上提到第二個收費時間點, 然後在合約中註明這個日期過後, 要再修改可以, 但是要收額外的人工費用, 例如每工作天 1000元. 這樣你在修改 UI 時也會比較心甘情願呀.... 呵呵.. 附帶一提, 你那客戶提到的 資料庫重整, 應該是來自以前用 Database III 或 Paradox 這類資料庫的經驗. 這些早期檔案式的資料庫, 在刪除資料時只是在RECORD 前加個 DELETE MARK, 所以會造成資料庫越來越肥影響執行效率. 需要隔一段時間就做一次資料庫重整, 將這些有 DELETE MARK 的資料刪除以增進效能, 當然也順便重做 INDEX 檔. 這種資料庫系統的重整, 是修改系統用的的一大利器, 很多莫明其妙的問題, 在資料庫重整後就好了. 不過現在較新式的資料庫像 MSSQL SERVER 這一類的, 系統會自動管理, 就比較不需要使用者自己去做重整的動作. 所以不是他無理取鬧, 只是他把舊經驗套用在新系統上. ...Aquari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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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星
高階會員 發表:41 回覆:217 積分:106 註冊:2003-01-09 發送簡訊給我 |
引言: 3.個人工作室與公司就會給人不同的感受,客戶面對公司時會比較有信心,付錢也會比較爽快,面對個人工作室時,會比較擔心給錢就不再幫忙修改程式了.你第三點真的是講到重點,他現在就是在怕我不給他修改了,真是神經病, 我手機號碼,公司名片都給他了,要找我隨時都可以找到我,在怕啥??他這 種行為擺明就是不需要我的售後服務,你想要售後服務,我真的也不想為他 做了,你讓我請款阿莎里,我當然也跟你阿莎里,大家交個朋友,持續幫你 免費服務有什麼問題?這樣在百般刁難我,讓我一肚子怨氣,我就沒啥意願 幫你這位客人服務。 這件案子我現在也是認為把他當成自我練功了,能怎樣?這種量身訂做的東西 ,意味著普遍性絕對比較低,以後要套用的機會很少,不可否認我也確實由 這個案件多增加幾項程式撰寫能力,客戶要求他一定要做到這個功能,你為了 應和他把不可能的東西都做到可能,確實有些程式技巧能力也增加了。 但相對的,這個案件反覆重寫的地方也蠻多的,因為他跟我講他想要怎樣展現 程式功能時,有時候我一聽就覺得這個沒必要,或者這個邏輯是錯誤的,先後 順序不對,不能這樣做,他竟然跟我回一句要用程式的人是他不是我,確實阿~~ 要用這套程式的人是你不是我,當我辛辛苦苦把不對的流程變成可以執行,寫 好給他用後,他竟然又來跟我講很難用,要我改掉,真是折騰人!!一開始就叫 他不能這樣用,他還不信,還跟我講什麼他辦案能力很強,他的邏輯觀念很好 ,到底我是程式設計師還是你??你是在辦案,又不是在寫程式,我這個案子真 的寫的一肚子大便,沒看過這麼難搞的人,寫到今天已經遠遠超過我預期的完 成工期,真的虧本了。 發表人 - 海星 於 2004/01/08 10:53:28 |
海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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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gdennis
資深會員 發表:41 回覆:526 積分:443 註冊:2002-05-23 發送簡訊給我 |
契約沒訂好 真的滿麻煩的< >...你的例子中,顧客不斷的要求小修改
這種問題從有軟體到現在都有...< >...一般規劃書或規範書
都是寫大目標沒錯...重點在於根據這些大目標..所完成的工作結果如果雙方
都同意就可以簽字了..假如你本來寫出來的程式結果其實是對的..
只是顧客一直要改UI..但程式結果不變的話..這時就需要合約書來規範...
畢竟你已經完成他所要求的功能..沒理由像跑無線迴圈一樣一直幫他改
....
還有像 >.不過 >..算溝通吧..遇到不好溝通的人...就.....< >掛 永遠追不上技術更新的速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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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,二...無窮迴圈@@ |
pedro
尊榮會員 發表:152 回覆:1187 積分:892 註冊:2002-06-12 發送簡訊給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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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01
高階會員 發表:249 回覆:379 積分:215 註冊:2002-05-21 發送簡訊給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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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a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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