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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黑暗面之-職場目睹之怪現象

 
haha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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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01:54:15 IP:218.174.xxx.xxx 未訂閱
    我有一位朋友,任職於某公司,家住台北    派駐於大陸分公司上班,某日收到一份通知    要求他於五日內交接,並且到台中分公司報到    就表面上看來,應是調動單位,但實際上呢?    1.該公司完全沒經過溝通過程就直接發布該命令.    2.雖然派駐大陸與台中就距離來說都是外派,相對於台北而言
  該公司台北也有分公司,既然需要調回台灣,何以一定要轉調
  台中分公司,且業務執行上反而是於台北公司比較適當合理.    3.這似乎讓人不得不這樣聯想該公司主事者想要解雇該員工,
  卻又沒有適當理由因此採取此動作.    於是他無法接受提出離職,老闆也照樣批准,後來私下告訴他因為某某
人事的原因幾乎算是接近莫須有的理由.    就旁觀者來看,該公司可以省下資遣費,因為他是自己提辭呈.請問,該公司
這樣做,就情理而言,的確讓人搖頭,就法來說,是否有失當之處?    有興趣的朋友大家可以來討論討論,原則上,情緒性的言詞應該可以適度就好,
雖然我也覺得很扯,然而在生氣之餘,也要冷靜來探討,既然就是有這種老闆,
那麼很有可能以後也會遇到(或是即將遇到),那麼該如何因應!    懂法律的朋友們還希望也能不吝指正.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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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02:01:25 IP:59.113.xxx.xxx 未訂閱
就情理而言,的確讓人搖頭. 就法而言,據我所知,無法可管.    公司要解僱員工,確又不希望花資遣費. 於是有些公司便會使用調職的方式,國內國外,南部北部的調 你受不了就只有走人....    保護自己的方式只有: 1.充實自己,讓自己能力到達一定的水準---->公司沒有你不行 2.進入公司前,眼睛張亮點,多方打聽囉!!        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生命的目的,在幻化出多采多姿的組合。 生活的意義,在捕捉住稍縱即逝的感動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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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ukysh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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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3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09:00:47 IP:210.66.xxx.xxx 未訂閱
就工作契約而言,如果當初契約是簽到大陸及台北公司上班的話, 基本上公司調你到台灣其他地方工作是可以拒絕的,如果公司執意,就可以 以公司違反契約,請求公司資遣或賠償,因此,大家在簽定工作契約時 一定要多了解工作契約內容,因為我有律師朋友,所以,我的工作契約 在簽訂之前,都會請律師朋友先看看有沒有問題。 基本上,工作地點是勞動契約中必要的條件之一喔! 如果當初你朋友的勞動契約有規定工作地點,不知道現在要遣散費還來不來的及!    台灣 Delphi 俱樂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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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ha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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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4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09:11:08 IP:218.170.xxx.xxx 未訂閱
唉 怪就只怪在當初我這位朋友一開始就太信任老闆了 工作契約中的確有寫公司可以為職務需求調動工作地點. 說到工作契約,定型化契約真的就是他怎麼寫怎麼贏囉?
lukysh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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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5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10:24:12 IP:210.66.xxx.xxx 未訂閱
所以當初在簽契約的時候就要仔細考慮啊! 如果覺得自己對契約這種東西不了解,可以請人幫忙看啊! 不然只好自己承擔囉!  這個社會本來就是這樣,不是有人說 過這樣的話,"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"嗎?
引言: 唉 怪就只怪在當初我這位朋友一開始就太信任老闆了 工作契約中的確有寫公司可以為職務需求調動工作地點. 說到工作契約,定型化契約真的就是他怎麼寫怎麼贏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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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黑破壞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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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6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10:31:31 IP:221.169.xxx.xxx 未訂閱
唉。到新地方就要”適應”個半年才有業績。 沒業績再被調。。。。。。 我看他是發遣散費好還是大家混個幾個月。^_^
dan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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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11:06:19 IP:211.76.xxx.xxx 未訂閱
就法來說這應該是無法可管的.    我認識一位朋友是在製造業(前100大), 他原來是製造一課的課長, 然後公司新設了一個製造五課, 就將他調職過去, 問題是.... 製造五課只有編制課長一人, 底下沒人. < > 因為沒事, 所以他就每天 "逛公司", 各單位都混熟了, 半年後公司只好將他調到秘書一職. 這個例子更明顯吧! 但也不違法 <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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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問題盡快結案也是一種禮貌!
scotthsi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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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11:34:06 IP:210.66.xxx.xxx 未訂閱
引言: 問題是.... 製造五課只有編制課長一人, 底下沒人. 因為沒事, 所以他就每天 "逛公司", 各單位都混熟了, 半年後公司只好將他調到秘書一職. 這個例子更明顯吧! 但也不違法
調來調去也不錯啊,至少還有薪水可領。如果當事人能把握時間,趁著有收入的階段,多多充實自己,及早為轉業作準備!!
qoo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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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9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11:50:18 IP:220.131.xxx.xxx 未訂閱
會不會是因為「勞工保險新制」關係?    網海無涯,唯學是岸!
暗黑破壞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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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0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12:10:20 IP:221.169.xxx.xxx 未訂閱
引言: 會不會是因為「勞工保險新制」關係?
哈 19 歲的QOO跟人家管起新制來了喔。。。。。那個離你退休還很久啦。 可能你能領時。都不叫”中華民國”了。^_^ ccccccccccccccccc
qoo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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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1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4 22:34:03 IP:220.131.xxx.xxx 未訂閱
暗黑破壞神 版主 快退休了喔< > 快去辦退休..小心變成資遣..那金額差很多喔..< > 網海無涯,唯學是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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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2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5 00:56:51 IP:59.113.xxx.xxx 未訂閱
引言: 暗黑破壞神 版主 快退休了喔< > 快去辦退休..小心變成資遣..那金額差很多喔..< >
呵...他可沒有想完全退休唷 應該是退而不休 <>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生命的目的,在幻化出多采多姿的組合。 生活的意義,在捕捉住稍縱即逝的感動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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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是為了到另一境界,停是為了欣賞人生;未走過千山萬水,怎知生命的虛實與輕重!?
暗黑破壞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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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3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5 09:09:14 IP:221.169.xxx.xxx 未訂閱
引言: 暗黑破壞神 版主 快退休了喔< > 快去辦退休..小心變成資遣..那金額差很多喔..< >
哈哈哈。資遣跟退休喔。。。最多差 15 基數啦。 我還是看老年給付比較實在。 要退休金????跟老闆對殺?跟自己沒好處啦。 尤其老闆就是我自己時。。。。。那更是笨。 hahahahhahaaaa
qoo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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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4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5 10:40:41 IP:220.131.xxx.xxx 未訂閱
暗黑破壞神 大大:未標示為老闆...< > 建議 > 童言無忌,隨風飄去~< > < src="http://delphi.ktop.com.tw/download/upload\33223_qoo.gif">網海無涯,唯學是岸!
haha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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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5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5 17:17:04 IP:218.170.xxx.xxx 未訂閱
別酸啦 人比人 氣死人 LG 比 GT 當然不能比 有為者 亦若是 大家努力啦
KENI_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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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6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:2005-04-15 18:10:05 IP:220.228.xxx.xxx 未訂閱
引言
引言: 有興趣的朋友大家可以來討論討論,原則上,情緒性的言詞應該可以適度就好, 雖然我也覺得很扯,然而在生氣之餘,也要冷靜來探討,既然就是有這種老闆, 那麼很有可能以後也會遇到(或是即將遇到),那麼該如何因應!
在許多書局有"西遊記","孫子兵法","三國演義","德川家康"等著名歷史故事改編成公司管理的改編著作;談了很多兵不厭詐等人心的黑暗面,如周瑜打黃蓋(願打願挨);唐三藏喜歡孫悟空還是豬八戒;劉備跟諸葛亮提出若子(劉禪)不行,可取於代之等等,都可以寫出很多管理哲學. 就我們的現實社會而言,是要轟轟烈烈的扮演孫悟空(研發);還是要做個長命討喜的豬八戒(誰???);或是任勞任願的沙悟淨(工廠);我們這些在職場打滾的人,不就像過去的歷史人物一樣亦真亦假嗎. 寒窗苦讀十年書;只待今朝狀元時!~~ ︵ / / ︵ ( ∩ ∩ ) ○ ︶ 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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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ni Lin
系統時間:2024-07-03 6:35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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